日期:2023-05-13 17:29:18 来源:浙江大学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“一对多”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,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在上海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。
一、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
选拔诚实守信、志存高远、综合素质优秀、身心健康、专业意向明确、学科特长突出的上海市优秀高中毕业生。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符合上海市2023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;
2.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。
二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
我校2023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人,具体招生专业、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:
招生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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